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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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18:13:00 点击: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公司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一节  基本信息

一、公司中文名称: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高速财务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nan Expressway Group Finance

Co.,Ltd.

二、法定代表人:张旻

三、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

利大厦25楼

四、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hngscw.com

五、其他有关资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登记机关: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87021774H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2H243010001

第二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数据

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22,627.12万元,比上年增长15.84%;利润总额6,665.29万元,净利润4,553.1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132.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8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9.2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92%;总负债120.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21%,其中:吸收存款余额120.2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18%。不良贷款率0.00%、贷款拨备率2.5%、资本充足率16.79%、一级资本充足率15.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15.60%,均保持合理水平。

二、审计情况

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已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和2名注册会计师签章。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第三节  风险管理信息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面对复杂的金融环境,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架构,优化风险治理机制,理顺管理流程,丰富管理工具,夯实管理基础,全面落实监管要求,强化整改问责,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一、信用风险情况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持续完善授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客户集中度管控,完善监控预警和资产质量管控体系,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实现对风险的主动识别、前瞻预判和准确预警。

2024年底,公司共有信贷余额50.55亿元,保函业务余额1.88亿元,承兑汇票余额0.02亿元。借款单位能按时还本付息,未产生不良贷款情形,中间业务未发生违约垫款事项。公司每季度对贷款及中间业务开展一次五级分类,分类结果都为正常类。

二、流动性风险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平衡的经营原则,严格执行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体系,按季度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加强流动性资产管理,实现风险与收益平衡。

2024年度,我司月末流动性比率最低为57.13%,最高为79.43%,年末为66.38%,年末90天内资产的流动性缺口为87.43%,公司全年未发生挤兑、突破监管红线等流动性风险事件。

三、市场风险情况

公司做实风险研判和预警,持续整章建制、查漏补缺,加强市场风险闭环管理,持续优化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有效性。2024年,公司未开展除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同业存单外其他同业业务及其他投资业务,未产生市场风险事件。存量的安信信托投资风险事件,目前正持续跟进,有序推进。

四、操作风险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开展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措施。2024年,公司未发生内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实物资产损坏等操作风险事件,未收到监管的处罚及相关通报。

五、声誉风险情况

公司认真落实声誉风险管理监管要求,重视潜在声誉风险因素排查预警,加强舆情监测,持续开展声誉风险识别、评估和报告工作,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未发生声誉风险事件。

六、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建全反洗钱内控机制,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进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对开展业务评估洗钱风险,提升可疑交易甄别能力,加大监督,做好自查、内审监督等工作。2024年,公司未发生洗钱风险事件。

第四节  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家股东,其中,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湖南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湖南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湖南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2家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会

(一)股东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任一股东向任何其他人出售、让与或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场所,设立、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13.决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14.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

15.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16.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7.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8.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9.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会议均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旻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到2名,实到2名,代表公司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法》《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以100%股权赞成,0%股权弃权,0%股权反对,通过了以下《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聘请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业务计划与方案》2项议案。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旻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到2名,实到2名,代表公司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法》《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以100%股权赞成,0%股权弃权,0%股权反对,通过了《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更换的议案》。

3.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年度会议)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旻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到2名,实到2名,代表公司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法》《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以100%股权赞成,0%股权弃权,0%股权反对,通过了《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项议案。

《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授权书的议案》以25%股权赞成,0%股权弃权,75%股权反对,没有获得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履职评价报告》《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评估报告》《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情况报告》。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旻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到2名,实到2名,代表公司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法》《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以100%股权赞成,0%股权弃权,0%股权反对,通过了《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议案》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资本补充方案及上市方案;

7.制订公司重大股权变动、财务重组、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并对其进行监控;

9.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或章程修订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12.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进行总体监控;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审议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14.监督检查公司经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奖惩等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15.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

16.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

17.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最终责任;

18.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19.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20.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的公司治理;

21.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22.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23.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

2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5.股东会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二)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共有5位董事,由张旻担任董事长,其他成员为:曹翔、袁兴华、王晖、刘艳春。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出席会议,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47项议案,听取6项报告,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主体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董事简历

1.张旻:男,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政工师。张旻历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湖南省通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湖南省高速捷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旻自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党支部书记,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2.曹翔:男,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曹翔历任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处长,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兼),湖南高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现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湖南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曹翔自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3.袁兴华:男,197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会计师。袁兴华历任湖南省娄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娄底管理处财务科科长,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现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袁兴华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4.王晖: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王晖历任湖南省潭邵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南省怀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湖南省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监办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副经理,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财务总监。现任湖南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财务总监。王晖自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5.刘艳春:女,197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刘艳春历任湖南省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湖南省潭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湖南省大浏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副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高级主管,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艳春自2024年1月起任党支部副书记,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配置独立董事。

六、监事会情况(2024年12月,公司取消监事会)

(一)监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实行监督;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6.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定期和不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7.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列席党支部会议、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并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10.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及时将异常情况通报董事会和党支部,重大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控股股东;

11.对公司异常经营情况开展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工作;

1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13.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有3位监事,由符芳担任监事会主席,其他成员为:刘慧、张怡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履职,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合法权益。

(三)监事简历

1.符芳:女,197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内部审计师。符芳历任湖南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南昌新八一桥财务部部长,湖南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设备租赁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符芳自2020年6月担任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刘慧:女,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刘慧历任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部负责人、副部长、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

3.张怡甜:女,1996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审计硕士、审计师,公司稽核审计部审计岗员工,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配置外部监事。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级管理层共3人,由刘艳春担任总经理,邓群强、喻昊担任副总经理。

(二)高级管理层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草案;

3.组织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草案,年度财务预、决算草案,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草案,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草案;

4.组织实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方案;

5.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内部改革方案,制定公司员工招聘、调整方案,公司员工录用、调动、晋级和奖惩方案,制定公司发展、改革与生产经营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8.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9.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时,经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财务总监负责财务、资产(账务)等管理工作。

(三)高级管理层人员简历

1.刘艳春:女,197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刘艳春历任湖南省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湖南省潭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湖南省大浏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副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高级主管,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艳春自2024年1月起任党支部副书记,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2.邓群强: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邓群强历任湖南省邵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信息部副部长,湖南省宁道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材料部部长、副总经理,湖南省益娄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邓群强自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公司党支部委员、2020年9月起任公司工会主席。

3.喻昊: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喻昊历任湖南省邵怀高速公路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湖南省衡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南省新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喻昊自2020年6月起担任公司党支部委员,自2021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九、薪酬制度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制度

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等要求,为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本公司已制定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薪酬体系。2024年我司对《薪酬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当年董事、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其他董事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2.当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包含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及津补贴等。其中,基本薪酬根据上年度薪酬水平和本年度的经营状况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同时实行延期支付机制及追索扣回机制。

十、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1.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公司设有党群综合董事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支部、稽核审计部(纪检办公室)、金融市场部信贷业务财务资产风险控制部、资金结算部、信息科技部8个部门。

2.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我司未设置分支机构。

十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公司自成立以来,特别是2020年开展公司治理三年行动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明确党支部在法人治理中的地位,并将党支部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体现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健全引才机制,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按期完成国企改革15项重点任务,规范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优化授权管理体系。修订公司章程,调整董事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重大经营事项,确保公司治理合规高效,推动公司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三是强化风险合规管理,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动态更新制度体系,完善内控、风控、合规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提升信息科技支撑能力,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四是始终以“依托集团,服务集团”为宗旨,全面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正当权益诉求,促进股东权益保障与员工福祉提升的双重目标有机统一,凝聚多方合力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同时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按期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参见本报告附件:《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湘中天华会报审字[2025]第038号)

第五节  重大事项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代为履职事项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员工大会。经审议通过,同意张祺先生辞去职工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经审议通过,同意张祺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刘艳春女士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刘艳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在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之前不得履职),同时推荐刘艳春女士为总经理代为履职人。

二、董事会成员变更事项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免去唐奔先生公司董事职务,选举王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职工大会,选举刘艳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以上2名新当选董事于2024年6月26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任职资格批复。

三、总经理任职事项

根据《湖南金融监管局关于刘艳春任职资格的批复》(湘金监复〔2024〕152号),刘艳春女士于2024年726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任职资格批复,正式任职公司总经理。

四、公司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2024年10年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对我司2016-2018年员工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合计罚款40万元。


附件:《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湘中天华会报审字[2025]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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